因本周三下午(3月30日下午)举办2016年春季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需要,学科建设处(含玉泉校区教十一218、224、246办公室)暂停对外办公,有递交材料的老师和同学请委托紫金港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7、8号窗口或研究生院院办(教十一232办公室)转交。 感谢各位老师和学生的配合和支持,敬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学科建设处(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老师,全体研究生: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2016年4月23—27日期间进行(23日为周六,安排周四的课程考试;24日为周日,安排周五的课程考试),考试周停课。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每天安排四场次,时间安排如下: 8:00-10:00、10:30-12:30、14:00-16:00、18:30-20:30。 考试周期间,原先由学校安排的上课教室一律收回,由本科生院教务处统一用于安排考试;研究生培养处备有玉泉校区教七的少量教室可供各学院(系)考试周期间安排考试,需要的学院(系)请于3月29日---4月6日前来登记,不接受电话委托。 全校性公共课程考试由研究生培养处统一安排,具体时间请见浙江大学研究生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公共课考试安排表(附件一);学院(系)专业课程考试由各学院(系)研究生科于2016年4月6日前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将专业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表E-mail发至[email protected]。 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到场,考试过程中严格执行“浙江大学监考人员职责”和“浙江大学学生考试纪律”(浙大发[2000]53号),考后认真填写“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情况检查表” (附件二)。考试周期间实行校、院(系)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研究生培养处安排,负责全校所有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院(系)级巡考由各学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 研究生培养处 2016年3月29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一: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xls 2、 附件二: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情况检查表.doc
各学院(系):教育部从2014开始,不再对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进行申批,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如博士生、硕士生学术论坛和研究生暑期学校,是否继续举办,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主决定(参见教育部教研司[2014]1号《关于继续做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管理和实施工作的通知》)。经研究生院院务会议讨论决定:学校拟继续举办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博士生学术论坛,资助经费同国家标准(博士生学术论坛25万元/每项目)。2016年学校拟资助2-3个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博士生学术论坛,如申请项目超过3个,研究生院将组织评审选拨。请申报院系于4月8日前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博士生学术论坛申请表(详见附件)一式一份,递交至:研究生培养处(玉泉校区教11-214室,联系人:葛盈辉,联系电话:87951136),电子文档请发:[email protected]。请各学院(系)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研究生培养处2016年3月24日 附件下载 1、 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博士生学术论坛申请表.doc
我校2010级电气工程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张国月获得第二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荣誉称号。 我校“浙江大学-浙江中控-工业控制技术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 获得第二届“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荣誉称号。特此誌喜! 研究生院 二0一六年三月一十八日 附件1:第二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荣誉名册附件2:关于公布获得第二届“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荣誉称号名单的通知(工程教指委[2016]1号)
各位研究生: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考试(机考)安排在2016年4月15—16日进行,现将有关网上报名考试事宜通知如下。1、根据《关于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教学调整的通知》,自2012—2013学年春夏季学期开始,对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局部调整如下:该课程仍硕博通用,将原0500001研究生英语(包括0520001硕士生英语、0510001博士生英语)课程拆分为二门课程:0500006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1学分)、0500007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1学分);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等同于原研究生英语笔试(机考)部分,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课程等同于原研究生英语面试部分。新课程均按百分制记分,合格标准为60分及以上。2、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不安排日常教学,以研究生自学为主。日常自学可利用研究生课程中心原“研究生英语”课程网络平台,该平台以辅助提高研究生在英语听力、词汇、阅读、翻译等方面的基本技能为主。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一年安排二次,研究生在研究生院公布的网上报名考试时间段内自主选择考场。3、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考试(机考)时间为80分钟(其中听力部分20分钟,其余部分60分钟。)。各部分考试题型分数分布如下:听力15分(听力选择9题,短文2篇6题;1分/题。),词汇30分(20题,1.5分/题。),阅读40分(4篇20题,2分/题。),完形填空15分(1篇15题,1分/题。)。4、本次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考试(机考)每天安排5批次30场次,考场安排在紫金港校区东六326、328、329、330、331、333教室。具体考场安排详见附件一,考场将视考生网上报名情况陆续开放。5、本次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考试(机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9:00至4月6日9:00,需要参加本次考试(机考)的研究生务必在此期间选定考场,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考试(机考)。6、已获得0500001研究生英语(包括0520001硕士生英语、0510001博士生英语)课程合格成绩的研究生不必再参加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考试;已获得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合格成绩或本学期已申请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免修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参加本次考试(机考)。7、网上选择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考试(机考)考场按如下操作:进入研究生院主页管理系统——“系统登录”——“培养”——“我的课程”——“机考报名”栏进行考场选择操作;申请考场后如需要更换考场,请在“已选场次”处删除原来已申请的考场,再重新选择考场。若某个考场的选考人数达到规定容量,该考场停止开放,如果其中有选考研究生退出,该考场的剩余容量再次开放供选择。8、进修研究生(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省医科院及海洋二所等校(院、所)际协议生等)若需参加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考试(机考),只需在报名时间内通过进修生选课系统(链接)进行网上报名,操作路径为:登录系统——“我的课程”——“机考报名”,无需再到研究生培养处进行现场报名。9、考试时,本校研究生持学生证(或校园卡)与身份证(双证齐全)、进修生持进修证与身份证(双证齐全)在规定的时间内(开考前20—5分钟)进入考场。入场后在指定座位就座,听从监考老师的统一安排,遵守考场规则(详见附件二)。10、研究生培养处制作了一个有关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考试(机考)程序使用的小录像及配套文字说明(详见附件三、附件四),大家考前务必事先浏览。11、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考试(机考)结束后不当场显示考试(机考)成绩,研究生英语教学组将根据各场次试卷难易程度,对相应场次的考试(机考)成绩作一调整,希望各位考生全力应考,考出真实水平。12、特别提醒:2012—2013学年春夏季学期以后,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的成绩管理将与其他课程一样,对于历史上有考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记录的,在研究生成绩归档时将如实记录该门课程所有历史考试成绩,在毕业成绩单打印时只打印最终成绩记录,但该记录将打上“重修”烙印。请选考研究生根据自身的英语水平适时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研究生培养处二○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各学院(系):2016届研究生毕业工作即将展开,根据中国银行浙大支行的要求,凡曾获国家助学贷款且尚未还款的2016届毕业研究生,需与中国银行浙大支行签订还款协议。经商议,银行工作人员将现场为毕业研究生统一办理还款协议的签订手续。并由银行将此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后,方能打印毕业证书。办理时间:2016年3月22日(星期二)下午13:00-17:00,地点: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一楼报告厅。因毕业手续需要,同学尽可能选择此次。有事无法赶到,请于3月28日(星期一)下午13:00-17:00,地点: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一楼报告厅办理。提醒:如未能及时签订还款协议,有可能造成毕业生个人征信产生不良记录,后果由学生自负,所以务必请重视本次还款协议签订事宜。关于此次还款协议的签订,注意事项如下:一、2016届毕业生,之前有助学贷款的在离校前均需于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此次为春季毕业生,夏季将于6月份办理,请毕业生仔细阅读《毕业生注意事项》,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该协议一式三份,不能涂改。为了提高效率,毕业生务必事先多打印一份还款协议并填写还款计划,在银行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再对照填写,银行对未事先制定还款计划的还款协议不予以受理。还款协议的填写方式可以参考填写样本。二、毕业生若有还款能力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请到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办理网银,然后在网银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咨询中国银行大堂经理或者相关工作人员,或者电话0571-87967386进行还款预约,请毕业生合理安排时间。三、毕业生需递交银行的材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一式三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毕业生注意事项》、《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信息确认书》。每个毕业生的还款账户需到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开通网上银行,同时更新联系方式,以查询贷款还款计划、还款状态,和获取来自银行方关于还款的短信提醒和对账单提示。四、毕业生在签订还款协议或还清贷款后第三个工作日方可打印毕业证书。请提前安排好时间,如还无法打印,请凭还款协议到院系研究生科,更改是否还款状态。五、继续攻读学位的毕业生,还需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申请书的填写方式可参考填写样本),需比其余毕业生多提供一份继续攻读学位证明(如录取通知书等)和一份身份证复印件,签订方式与其余毕业生相同。六、今年需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可不参与还款协议的签订,但须将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一式两份)递交至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办理相关手续。七、已还款的同学无需再办理还款确认手续,非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办理助学贷款的,请到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八、银行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工作时间咨询相关问题及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地址:求是路28号,中国银行浙大支行。 研工部(管理处)联系人:徐敏娜 电话:87952564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2016年3月11日 附件下载附件1:毕业生注意事项.doc附件2:浙江大学2015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信息确认书.doc附件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doc附件4: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式确认函.doc附件5: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doc附件6: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doc
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从3月12日开始进行。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通知(教财[2004]15号)的精神和《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操作暂行办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贷款对象:本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主要为2016年春季入学全日制研究生,老生中未曾签署过授信贷款合同者,或授信期限已过者(如2015级研究生去年未申请或只申请了1年的助学贷款;如已申请且贷款期限为学制时间的,不能重新申请贷款)。二、申请助学贷款者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6、由所在学校(学院)推荐;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三、申请额度:助学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每学年12000元,必须为需缴纳学费学生,时长不超过学制。四、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交的材料:1、从浙江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助学贷款模块申请后(开放时间3月12日起),导出打印出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2、本人居民身份证(请复印正反面,下同)一式二份;3、研究生证(可在院系研究生科申请提前复印有照片和基本信息的一页)复印件一式二份;4、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需用黑色或深蓝色墨水笔书写)一份;5、家乡民政部门(乡、镇或街道)出具的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需用黑色或深蓝色墨水笔书写或打印件,切勿用圆珠笔或有涂改。必须盖乡、镇或街道一级行政公章,只有村或社区的公章无效)一份;6、父母亲(或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材料需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全部收齐后统一交到党委研工部。五、申请过程:1、申请助学贷款的研究生:通过研究生院主页-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登录窗口-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网上申请系统,如实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下载打印出纸质表格一式三份,申请人签名后,与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一起交到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2、各学院(系)研究生科:收到申请人的表格及材料审核后,将所有相关材料一起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玉泉校区第十一教学大楼221室)。3、经办银行:贷款申请材料由经办银行初审通过后,公示初审名单、申请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经银行审批同意贷款的研究生名单在校网公示,如无异议,贷款银行在规定时间内将学费贷款转入学校帐户,扣除学费后,剩余金额转入学生本人帐户。六、日程安排申请贷款的具体程序及日程安排参见附件。七、贷款的利率、期限: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100%由财政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办法。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助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13年,与学制时间合计不超过20年。贷款到期前贷款者都可到银行或通过汇款方式归还贷款及利息。八、其它借款学生离校前,应确认还款计划,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合同手续。毕业研究生未办理还款计划确认的,院系不得发给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提前还贷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利息。对没有按照借款学生毕业时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对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贷款银行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学生,贷款银行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将会在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影响个人信用。如需变更合同,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中国银行电话:0571-87967386;中国银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求是路28号研工部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7952564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2016年3月8日 表 浙江大学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程序及日程安排序号内容要求时间1个人提交申请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网上申请系统,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打印申请表一式二份,本人签署姓名后交学院或系审核。3月12日-3月30日。3月30日以后停止接收新的申请。2所属学院(系)的研究生科审核审核研究生申请表所填内容,确认其困难情况,签署审核意见后应加盖学院或系公章,老生提供申请人的成绩证明。3月12日-4月2日。3承办银行初审承办银行:中国银行浙大支行(杭州市求是路28号)电话:879673864月2日-4月10日4公布初审名单在研工部或学校办公网公布。4月15日左右5培训、签署货款合同,填写货款凭证中国银行浙大支行派员组织4月中下旬6经办银行审批贷款合同申请者本人对申请表和材料可进行修正后,并在系统中更新4月下旬7公布贷款审批合格名单在研工部或学校办公网公布。5月初8学校系统审核在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网上对申请成功者进行审核5月初9贷款到位学费贷款按学年进入学校帐户,生活费贷款按月进入学生本人帐户。以银行发放为准10贷款确认未提前还款的毕业研究生在毕业离校前到承办银行办理贷款确认。贷款者毕业离校前
各院系、各位研究生:新华社已将我校2015年11月采集的毕业生图像陆续发布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请已参加过学校统一组织图像采集的2016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务必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按网页有关提示先进行注册!),进入“图像校对”模块,校对个人图像信息(如学信网没有图像信息,学校将无法上传毕业信息,学生将无法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信网注册1.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图像校对”;2.实名注册学信网账号,请保证填写的信息为真实信息。二、图像信息校对1.若图像确系本人此次采集,其它学籍信息也核对无误,在毕业照片校对处请点击“正确”;2.如图像信息有误或图片非本人的,在毕业照片校对处请点击“错误”,请及时联系所在院系,由院系报送至学籍办,学籍办统一联系中国图片社图像采集调度室,进行修正。图像无法予以修正的学生请重新拍摄。三、个人散拍图像采集方法目前还没有参加拍照的2016届毕业研究生,个人散拍图像采集方法如下:1.在省内的,请自行与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体育场路499号,杭州市中医院旁)联系,电话:0571-28807095、87056260、87056261;2.在省外的,可以就近在当地新华社进行图像信息采集。3.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基本内容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学校地址: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4.自行联系拍摄的毕业照片,纸质照片请同学务必以本人联系方式收取,收到后交给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散拍的电子照片请同学在学信网核对后下载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中注明学号、姓名、身份证号,以便学籍办及时关联学校学籍系统。 四、其他事项1.2015年11月份统一采集的图像照片,新华社已于3月初寄送到我校,纸质照片已经由学校分发给各院系研究生科,电子照片由学校学籍办统一关联,学生可在3月中旬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grs.zju.edu.cn/grsinfo.html#aname)à学籍à我的学籍信息,查看本人的毕业照片。2.集中拍摄的同学,在学信网中又已经确认,如在学位申请时,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示还未有照片,请点击提示的确定按钮,可进入到下一步。3.散拍的同学,请按照通知第三条办理。新华社图像由采集到上传,一般需要一个月以上的周期,请预计于2016年6月30日毕业还未参加图像采集的同学,务必在4月20日前,按通知方法自行联系散拍,图像校对后,电子邮件联系我们。研究生院学籍办2016年3月9日
有关研究生: 2015-2016学年春夏学期网上补(退)选课程将于3月11日11:00结束,届时选课系统将关闭,个人选课最终结果请于3月13日20:00后登录系统查看。请需要补选或退课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另外公共课各个教学班的规模原则上不再扩大,请还在候选名单中有选课需求的同学及时调整选课志愿,补选仍有容量的班级,以免错过选课机会。 其它注意事项请查看通知《2015—2016学年春夏学期研究生网上补(退)选课程注意事项》。 研究生培养处 2016年3月9日
各相关院系、学员: 201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老生)补录图像和指纹工作由院系负责进行处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未采集过图像和指纹的2015级之前(含2015级)已在读并准备今年报考外语或学科综合考试的学员。以及今年进入论文答辩且之前从未采集过指纹的学员。二、流程:(一)老生尚未在国家“平台”注册的学员,请于3月10日前登陆国家“平台”(网址: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index.html)完成“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提交学位申请”三个步骤。注意上传的照片标准(见附件1)。如果无法申请,请联系所在院系老师,院系联系方式见链接中院系联系方式。(二)完成以上步骤后,补录学员可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含复印件)、学员证或结业证到准备进行补录的院系(附件2)进行图像和指纹采集,领取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并签字交本人所在院系负责同等学力课程阶段老师处。三、注意事项(一)学校从2014年起已将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人员图像采集和指纹录入工作权限下放到院系,并进行了过渡期两年指纹补录工作,按照学校要求的院系和学员,现场确认工作均应完成,目前补录的为个别院系未能及时安排采集或个别学员未及时采集的。从今年起补录工作均由学院负责完成,学校不再统一组织。(二)今年老生采集人数仍超过30人以上的,院系必须自行安排补录一次,补录人数少于30人的,可调剂到准备补录的院系进行补录,并将打印后的资格审查表,签字后交本人所在院系。(三)开展补录工作的院系见附件2,并会进行更新,请未录指纹的学员关注相关信息。 研究生院2016年3月7日附件一:国家平台上传照片要求 一、国家平台上传的照片要求:必须是JPG格式,自己修改png等文件后缀无效;大小,尺寸按照系统提示,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半身正面电子照片,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照片背景为蓝色。 二、以下几种情况一律退回,学生要重新申请:1.用红色、白色及要求蓝色之外背景的;2.用抠图法扣出图像,在用背景变蓝的(边线很明显);3.侧身照,或者身体倾斜的(头像按护照标准);4.用ps软件,美图软件,明显失真的;5.艺术照、生活照,头部偏小的;6.上传的图不清晰,像素过低,或者图像上还有其他标记(印章、花纹等)。建议学员近期去照相馆拍摄蓝色背景护照格式照片 附件二:各院系补录时间(更新中) 一、医学院补录时间:1.时间:2016年3月18日(周五)下午1:00-4:30, 2016年3月19日(周六)下午1:00-4:30, 注:非医学院学生请尽量在周五下午去采集 2.采集地点:紫金港医学院综合楼712室。 3.联系电话:0571-88208121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现将2016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期考核的对象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15级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这次自愿申请参加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二、中期考核的要求请通知申请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导师、学科、学院(系)审核后,由系统导出考核结果。在系统导出的“中期考核查询结果汇总”基础上添加备注栏形成“中期考核汇总表”,纸质文档请院系分管院长(主任)签名、院系盖章后交葛盈辉老师(玉泉校区教11-214室),电子文档请发[email protected]。三、中期考核的完成时间请于4月20日前完成本次中期考核工作;中期考核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将按学院(系)审核通过的、合格以上考核等级的系统导出名单,调整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学校部分发放标准。四、中期考核材料的归档请将通过中期考核博士生的《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由系统导出、签字盖章后,存入博士生学业档案。五、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时间通过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自3月份计起。六、优秀岗位助学金的评选说明学校对品学兼优、潜能突出的博士生进行激励。每年11月底评选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已通过中期考核的在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有资格参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资助金额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具体以秋学期研究生院通知为准。七、“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1、“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中期考核学院(系)界面--研究生科老师录入权限有:导师考核意见(导师本人有)、学科考核意见、学院(系)审核意见;学生界面:博士生录入个人相关信息、学科考核小组名单(首位请填学科负责人、学科考核小组教师工号查询网址:http://cw.zju.edu.cn/nubinq.htm)。2、学院(系)审核后:博士生不能再修改学生界面,如确需修改,需向学院(系)申请“驳回”,修改后再提交学院(系)审核。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3日 附件下载 1、 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doc 2、 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各位同学: 海外教师主导的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已陆续开课,现公布部分春夏学期开课的课程信息(详见附件),欢迎感兴趣的学生选课听课。同时,我们也会及时更新相关课程信息(上课时间、地点等)。 研究生培养处 2016.3.3 附件下载 1、 2015-2016学年春夏学期海外教师主导全英文课程开课情况统计表.xls
为支持和鼓励取得优秀成果的博士生更好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做出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根据《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办法》(浙大发研〔2010〕6号),研究生院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第一期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对象的遴选工作。已经延期或未来半年内将进入延期阶段的博士生才能申请,申请批准后在延期期限内进行资助。请各学院(系)认真组织,将已做出优秀创新成果或有潜力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的延期或即将延期博士生推荐到学校参加评选,博士生可向所在学院(系)自荐,个别特别优秀的博士生也可直接向研究生院自荐,不接受6个月以内的延期资助申请。请各学院(系)于3月18日前将本单位推选的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书、推荐表2份和按序号排好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玉泉校区教11-218室),同时电子文档请用申请者“姓名+学院”命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韩淑云,电话:87951543。 附件:1、 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申请表2、浙江大学创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教授推荐表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6年3月2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申请表.doc 2、 附件2-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教授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