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关于调整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调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浙江大学关于调整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调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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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根据校历安排,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报到时间和地点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于2014年9月20日报到;报到时间:上午8:30—下午17:00;报到地点:研究生所在院系。学校将于2014年7月10日起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 ),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系统,完成相关手续。已按照新生服务网要求办理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后到各所在学院(系)进行验证及报到;缴费金额与方式详见“研究生院关于2014年研究生缴费办法”的另行通知及新生服务网说明。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将“录取通知”、“入学须知”、“新生指南”、“中国银行卡”、“校园卡”(个别无照片的不影响使用,请到校后去各校区校园卡中心补拍照片)及“行李标签”(发外地新生),及时寄交2014级研究生新生。各学院(系)通知2014级秋季转博的硕博连读生于6月20日之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籍模块进行学籍异动“硕转博”的申请,申请事由为“硕转博”,然后办理硕士阶段离校手续,届时按博士生新生入学。硕士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院系在6月中旬寄送或到院系领取(本校学生),博士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6月下旬寄送或到院系领取(本校学生),详见院系通知。三、新生材料准备(一)户口迁移1.户籍迁入自愿,报到时不迁入的,读研期间不再迁入;2.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3.《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4.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者“××省××县”;5.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6.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二)党团组织关系1.浙江省外转入抬头: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2.浙江省内转入抬头:浙江大学党委组织部 3.团组织关系转移:报到后凭团员证办理(三) 婚姻状况调查表按计生部门要求,非定向学生需要填写相应表格,请从附件下载表格并按要求填写。新生服务网的信息届时只需填写,无需再打印。在职生无须办理。1.本校来源学生,表格由就读所在院系盖章签字。2.外校来源学生,表格由原就读学校〔或原工作单位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盖章签字。3.无法办理的学生,填写“计生声明卡”。(四)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贷款自愿办理。如需贷款,请来校时准备以下材料:1.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需用黑色或深蓝色墨水笔书写)一份;2.家乡民政部门(乡、镇或街道)出具的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需用黑色或深蓝色墨水笔书写,切勿用圆珠笔或有涂改。由村或社区及以上单位出具证明,必须盖乡、镇或街道一级行政公章,只有村或社区的公章无效)一份;3.父母亲(或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五)绿色通道对因家庭困难支付学费暂时有困难的研究生,请下载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并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于开学一周内递交所在院系。四、其他事宜(一)请假规定。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书面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迟到新生须在10月10日前自行办妥各项手续。(二)始业教育。新生入学后,各学院(系)应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始业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等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三)信息维护。请各院(系)督促新生在新生复查期间维护个人信息,收齐新生照片2-3张(用于研究生证,户籍迁移汇总表等)。(四)新生体检。请督促新生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校医院通知。(五)新生注册。11月底复查合格的新生在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六)请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在9月17日前到研究生院领取研究生证、校徽等新生资料。(七)请各学院(系)于新生报到前领取新生的杭州市医疗保险证历本并发放,具体领取日期、地点由校医保办另行通知。 附件1:新生婚姻状况调查表(本校来源)附件2:新生婚姻状况调查表(外校来源)附件3:计生声明卡附件4:浙江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附件5: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 研究生院2014年6月6日
研究生院关于“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等两个文件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广大教师和研究生同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2014年1月发布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关于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2014]4号)”和“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5号)”等3个文件,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第六十一次全体会议要求研究生院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与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为落实校学位委员会会议要求,研究生院对“《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审暂行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05)173号)”和“《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抽查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06〕25号)”进行了修订,分别形成了“浙江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浙江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查及结果处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具体见附件),现上网广泛征求全校师生的修改意见,特别是广大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同学的意见,请将您的宝贵意见以书面形式于6月15日以前发到[email protected]邮箱,或直接交到校学位办(玉泉校区教11-218室)或紫金港校区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研究生院将综合各方意见对两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期待您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国产福利91精品一区二区三区2014年6月4日附件: 浙江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浙江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查及结果处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老师,全体研究生:2013-2014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2014年6月25日―7月3日期间进行,考试周停课。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每天安排四场次,时间安排如下: 8:00-10:00、10:30-12:30、14:00-16:00、18:30-20:30。 考试周期间,原先由学校安排的上课教室一律收回,由本科生院教务处资源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研究生培养处备有玉泉校区教七、教八的少量教室可供各学院(系)考试周期间安排考试,需要的学院(系)请于6月5日---6月12日前来登记,不接受电话委托。 学院(系)专业课程考试由各学院(系)研究生科于2014年6月13日前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将专业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表E-mail发至[email protected]。 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到场,考试过程中严格执行“浙江大学学生考试监考人员职责”和“浙江大学学生考试纪律”(浙大发教[2000]53号),考后认真填写“2013-2014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情况检查表”。考试周期间实行校、院(系)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研究生培养处安排,负责全校所有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院(系)级巡考由各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附件一:2013-2014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情况检查表 研究生培养处 2014年6月3日
各院系、有关导师:求是导师学校第七期将于5月4日(周日)开班。特邀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杨卫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沈岩院士来校讲座。具体安排详见附件。注意事项:1、请各院系做好各项组织工作;2、请参会导师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3、请参会导师携带“校园卡”签到入场,于13:15前进场完毕;4、请参会导师将手机调至震音状态;5、入场时发放的“导师学校问卷调查表”,请参会导师在讲座结束后放入会场外指定位置。 研究生院 2014年4月28日 附件: 导师学校 第七期讲座安排 5月4日下午 时间 报告人 报告题目 地点 13:30-14:45 杨 卫院士 导师十策 紫金港校区 圆正.启真酒店 启真报告厅(三楼) 14:45-16:00 沈 岩院士 为师不易 备注:1、请导师携带“校园卡”报到,13:15前入场完毕。2、入场时发放的“导师学校问卷调查表”,请导师在讲座结束后放入会场外指定位置。
各学部,各学院(系):根据《浙江大学关于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规定》(浙大发研[2011]85号)的要求,为做好教师申请2015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再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若申请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一致,则教师本人不必上网申请,由学院(系)秘书统一批量申请归档;若申请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不一致,则须由教师本人上网申请,按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二、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出申请。其申请材料(科研成果、学生数、开设课程等考核指标)由学院(系)秘书负责审核;学科、学部秘书须在系统相应栏目中签署具体意见。三、2013年9月以后由人事处确认公布的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包括新晋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职务评审时确认的;绿色通道及各类人才引进时确认的;求是青年学者评选时确认的),第一次申请招生资格时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按再次申请的简易程序进行确认。四、系统将在后台审核教师的岗位类别、学生数、年龄、在岗情况等条件,不符合条件的教师学院(系)秘书无法批量归档,由学院(系)秘书通知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五、各学院(系)、各学部在审核兼职教授申请博士生招生资格时,须审查其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已过聘任期限或来校工作时间少于2个月的不得受理。兼职(任)教授、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时,还须落实一名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作为校内合作教授。兼职教授聘书、聘任协议书须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六、城市学院、宁波理工学院有关职能部门每年将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教师名单(限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报送申请学科所在学院(系),初次申请教师名单由相关学院(系)研究生秘书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七、医学院附属医院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具体要求和流程由医学部统一发布,医学部研究生科联系电话:88208115。八、申请及确认工作日程安排:1. 5月20日~6月10日:系统开放,教师自由申请;各学科、学部公布定量标准、确认工作程序(专业学位的定量标准须单独制定)。2. 6月20日前:学科完成初审工作、学部完成确认工作;因全校学位授予仪式提前至6月20日举行,请各学科、学部紧密沟通,相互衔接审核工作环节。3. 6月30日前:学院(系)完成批量审核工作。4. 本学期结束前,学科建设处完成全部申请归档工作。九、其他:1、研究生招生目录、导师介绍直接从系统读取相关数据,与教师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请教师经常上网维护个人信息;教师个人信息(系统中带*字段)不全将导致学院(系)秘书无法批量归档,影响教师上招生目录。2、教师可向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有关政策;导师管理系统http://yjsds.zju.edu.cn/login.jsp,期间若有无法登录或申请等情形,请及时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7951543。 研究生院 2014年5月20日
关于201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监考人员培训会议的通知 各位监考老师:201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和学科综合考试于5月25日进行,我校考点设在紫金港校区东1,为确保考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位提前学习《浙江大学考务手册》、及培训教程。并请准时参加23日(本周五)下午三点半监考培训会议,各楼层培训地点具体见下表: 监考楼层 培训地点 监考楼层 培训地点 东1A二楼 东1A-204室 东1B二楼 东1A214室 东1A三楼 东1A-206室 东1B三楼 东1A216室 东1A四、五楼 东1A-212室 东1B四、五楼 东1A218室 国产福利91精品一区二区三区专业学位管理办 2014年5月20日
各有关学院、学员: 现定于5月30日、5月31日对拟在2014年6月授予学位、且尚未采集指纹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补办指纹采集、资格审查和确认事宜,逾期不再受理。具体要求: (1)学员于5月30日以前注册、登陆“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index.html),完成“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提交学位申请”三个步骤(请确保所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为“浙江大学”,所传照片符合学位证书照片规范,提交学位申请成功后,申请状态变更为绿色的“已提交”)。 (2)完成以上步骤后,学员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进修证或结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到国产福利91精品一区二区三区(玉泉校区教11-239室)采集指纹、拍照,领取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并签字;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研究生院将于次日完成学员入册审核,学员在国家平台上查询到本人状态为“已入册”后,可根据各学院(系)要求办理后续学位申请事宜,具体流程、要求请联系学院(系)。 联系电话:0571-87951452。 研究生院 2014年5月15日
各学部、学院(系),有关单位:经学院(系)组织推荐、专家组评审、研究生院审核,确定《国际经济学前沿专题》等22门课程为第三批浙江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附件1)。请通知各门课程建设负责人及时签订《浙江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合同书》(附件2)。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将汇总后的项目合同书的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于2014年5月22日前统一递交至研究生培养处(联系人:衣龙涛;联系电话:87951396;E-mail:[email protected])。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学校给予每门课程建设资助经费15万元。学校将于2015年5月对课程建设进行中期评估。经评估为不合格的,要求对课程建设进行整改,若整改后经评估仍不合格的,则中止开课。各建设项目负责人应按有关文件要求,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附件:1、第三批浙江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名单2、浙江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合同书 研究生院 2014年5月15日
关于推选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系:接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十届高等教育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高学会[2014]14号),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十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已经开始。参评对象为2013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并隶属于教育学、心理学两个一级学科下的所有二级学科及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的教育经济与管理二级学科的博士学位论文。请各有关学院系积极组织推荐我校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参加评选,并于2014年6月15日以前将申请材料按规定的格式与份数报送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需要加盖学校印章的,请到校学位办开具校印用印联系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十届高等教育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高学会[2014]14号)文件及其评选办法、申请与推荐表格等附件请从http://www.hie.edu.cn/gzyw_detail.php?id=7292下载。 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是一项面向全国研究生群体的学术竞赛活动, 是广大研究生探索实际问题、开展学术交流、提高创新能力和培养团队意识的有效平台。自2013年起,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作为“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主题赛事之一,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近几年随着各培养单位的重视,研究生的积极参与,参赛规模迅速扩大,2013年来自于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332个研究生培养单位、3884支队伍、11642名研究生成功参赛,(其中博士生573名),参赛规模达历届之最。经竞赛组委会讨论决定,2014年赛事由天津大学承办。竞赛组委会、工作委员会诚挚地邀请贵单位组织研究生参加竞赛,推动研究生数学建模活动开展并且衷心祝愿贵单位在竞赛中取得佳绩! 一、竞赛时间及方式:竞赛定于2014年9月中下旬举行。仍采取网上公布试题、参赛队(3名研究生组成一个队)独立完成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敬请关注竞赛官方网站(http://gmcm.seu.edu.cn)的信息发布。二、参赛报名:(一)参赛单位报名请参赛单位收到纸质版的参赛邀请函后,安排专人作为领队,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的组织参赛工作及履行竞赛网站本单位的管理员职责,并保持与工作委员会的联络;将参赛回执(见附件2)电子版于2014年5月10日前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回执请于2014年5月15日前寄出(或传真)至本届竞赛工作委员会(详见附件1)培养单位的登录账户及密码将由竞赛工作委员会返回到参赛回执中的电子邮箱里。为保证承办单位做好组织工作,请各参赛单位尽量提前报名。(二)队员报名请提醒贵单位报名参赛的队员于2014年5月20日至9月11日,登陆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网站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请见附件1)。同时请各参赛单位负责人及时完成网上报名审核及登录网上收费系统,完成缴费工作。详见《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说明》(见附件1)。衷心感谢贵单位的大力支持!附件:1. 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情况说明2. 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回执 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组织委员会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工作委员会天津大学研究生院(代章)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附件1: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情况说明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秦岭办公电话:022-27404974传真电话:022-27404974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研究生院9-406室 邮政编码:30007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组委会授权发布试题网址 竞赛官方网站:http://gmcm.seu.edu.cn授权网站:http://www.shumo.com; http://www.madio.net; http://www.njnet.edu.cn 一、报名注册参赛队。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5月中旬前完成校内组队工作。请参赛队员于5月20日-9月11日在竞赛网站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要求及步骤详见报名网站。未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研究生无法获取参赛资格。二、身份审核及报名缴费本单位参赛队员网上报名全部完成后,培养单位上网对参赛队员学籍进行审核。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各培养单位尽快组织完成本单位的网上报名工作并登录收费系统完成报名费的缴费工作。参赛资格审核截止日期:9月13日。网上缴费截止日期:9月15日。报名费(300元/队)三、竞赛阶段9月中下旬(届时竞赛时间、具体要求通过网站发布),竞赛组委会网上发布竞赛题目,参赛研究生对赛题进行数学建模。竞赛时间为四天。各参赛队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从网上下载赛题、查阅资料、讨论解题方案,形成书面论文,最后以特快专递形式将书面论文及光盘寄往竞赛组委会指定收集地,同时在网上提交书面论文电子文档。四、论文评审10月中旬-11月上旬,竞赛专家委员会邀请全国相关领域专家、教授参加论文评阅工作,论文评阅分为网络评审和现场集中评审两阶段。通过网评的论文再由评审专家现场评审,评奖结果在网上公示。五、竞赛颁奖12月上旬,在天津大学举办颁奖大会和成果交流,组委会邀请所有参赛获奖单位和个人代表参会交流互动(颁奖大会通知另发)。附件2: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回执 单位名称 院校代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参赛队数 领 队 信 息 领队1 领队2 姓名 职务/职称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电话 E-mail 问题 及 建议 (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印章)201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