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国庆节放假课程调整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各任课老师: 根据《校长办公室关于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和浙江大学2013-2014学年校历安排,国庆节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研究生课程相应调整如下: 11月4日(星期一)补10月7日(星期一)课。 11月5日(星期二)补10月1日(星期二)课。 11月6日(星期三)补10月2日(星期三)课。 11月7日(星期四)补10月3日(星期四)课。 特此通知。 研究生培养处 2013年9月25日
各位研究生、各任课老师: 根据《校长办公室关于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和浙江大学2013-2014学年校历安排,国庆节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研究生课程相应调整如下: 11月4日(星期一)补10月7日(星期一)课。 11月5日(星期二)补10月1日(星期二)课。 11月6日(星期三)补10月2日(星期三)课。 11月7日(星期四)补10月3日(星期四)课。 特此通知。 研究生培养处 2013年9月25日
浙大研院2012(22)号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博士生考核机制,加强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推广五个试点院系“引领计划”实施后的成效,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学校建立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对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生(含定向委托培养博士生)进行中期考核。其中,普通博士生在第一学年结束时完成中期考核,直接攻博研究生在第二学年结束时完成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入学时间的不同,在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或一年半时(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完成中期考核。第三条 博士生中期考核由各学院(系)组织实施,各学院(系)应制定中期考核实施方案,提前向广大博士生公布,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学院(系)应成立博士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至少有5位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全面负责学院(系)的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学院(系)中期考核实施方案、接受博士生的申诉等。各学院(系)可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组织3人(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以上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该学科有关考核工作。第四条 博士生中期考核由课程考试成绩和研究能力评估两部分组成。课程考试成绩和研究能力评估两者所占权重由各学院(系)自行确定。课程考试成绩以核心课程考试(2门)为主;研究能力评估由各学院(系)根据学科特点,鼓励结合研究综述报告、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综合面试等多种办法,提出评估方案。各学院(系)中期考核实施方案经所在学院(系)博士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或学位分委员会审定后报研究生培养处备案。第五条 博士生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各等级所占比例由学院(系)确定。考核合格等级以上的博士生,其课程考试与研究能力评估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标准。学院(系)应于考核当年9月将考核名单报研究生培养处备案,考核结果存入博士生学业档案。第六条 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半年后至学制内,可申请一次重新考核。经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博士生,应予分流,即淘汰或转为硕士生(其中直接攻博研究生转硕士生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博士生因出国、休学等原因无法如期参加当年考核的,由博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系)博士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延期考核。第七条 中期考核后的博士生(学制内非在职),其享受岗位助学金的等级,根据学校博士生岗位助学金文件执行。第八条 博士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系)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对博士生的申诉,进行情况核实、复查整个考核过程、并给予答复。博士生对复议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学、教育质量,提升研究生国际参与力与竞争力,利用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服务国家,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学校拟在前期进行的研究生示范性课程、核心课程、全英文课程项目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国际化进程,选择部分重点优势领域、优势学科,通过聘请一流的外籍师资力量为主体,整合学校现有的具备全英文教学能力的师资力量,着力建设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全英文课程模块。研究生院在前期走访院系调研、发动的基础上,在9月12日上午,与全校30余门课程的青年助理教师和所涉及的16个学院的研究生科科长共同探讨研究生共享性全英文课程模块的建设事宜,并进行了充分的互动交流。 研究生培养处处长叶恭银老师对研究生共享性全英文课程模块建设方案和实施细则进行了详尽的介绍,阐述了“总体规划、分批建设、逐步推进、保证质量”的课程建设原则,通过海外主讲教师、课程责任教师、青年助理教师的协同努力,辅以考核机制与激励措施,建设一批具有基础性、前沿性、交叉性且受益面广的共享性全英文课程,形成一支具有国际化教学能力的师资队伍。首批研究生共享性全英文课程将在机械与电子工程、材料与化工、动力与能源、信息与计算机、农业与环保、植物与动物、食品与健康、基础生物学、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等领域率先启动,将在经济与管理、人文与教育等领域继续推进,同时,根据学校国际化办学规划与要求,在开展中外联合办学的学科启动整个专业的全英文课程模块建设,作为国际化教学本土化与留学研究生教学的建设内容。既为提升我校本部研究生教学质量搭建平台,也为与我校国际校区研究生培养接轨做预前准备。 研究生院 2013年9月13日
各相关研究生:由于任课老师时间调整或其他原因,现对2013-2014学年秋冬学季部分公共课程进行调整,详细调整内容请见附件。特此通知,望各位同学相互转告。 研究生培养处2013年9月16日2013-2014学年秋冬学季部分公共课程调整表
各学院(系): 2013级秋季研究生参保工作基本完成(参保名单见附件1.),请各学院(系)派专人,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参保学生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以下简称《证历本》)、《参保学生领证签名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历本》地点、时间:见附件2. 二、领用《证历本》及填写要求: (1)各学院(系)发放《证历本》时,请学生仔细核对《参保学生领证签名表》(姓名、证历本号等)并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即视作同意参保。各学院(系)需将学生签字确认后的名单于9月26日前交回校医保办,由校医保办统一交至市医保管理服务局。 (2)《证历本》封面由学生本人填写: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发证日期(填2013年9月)、参保险种(填城居医保)、人员类别(填大学生)、联系地址(需填浙大 **学院(系)**级、专业),贴好本人一寸照片后骑缝贴上防伪标签。 (3)对休学、停学和保留学籍的学生,各学院(系)应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确定是否参保。 (4)不愿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需本人上交书面申请书,各学院(系)盖章并备案后把申请书和相应的《证历本》交到校医保办(9月26日前),由校医保办统一上交市医保管理服务局,并办理注销手续。 (5)原参加过杭州市大学生医保或其他社会险种(但已停原险种待遇)的研究生,本次参加大学生医保后不再发放新《证历本》,原《证历本》可继续使用。如原证历本遗失,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近照,就近到竞舟路228号西湖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补办。 (6)原已参加杭州市其他险种并仍在待遇期内的学生,就不能同时参加大学生医保(名单见附件3.)。如选择参加大学生医保,必须先到市医保办理原险种停保手续,再到校医保办登记参加大学生医保。 (7)2013年符合享受门诊公费医疗的研究生,体检复检合格后在校医院凭《证历本》和校园卡就诊,待遇按照学校原公费医疗政策执行;参保学生凭《证历本》上的证历本号(NO*********)到校医院及杭州市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就诊(即大学生医保享受的是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待遇)。 (8)研究生基本医疗保险学生自行承担部分费用,医保办会通过中国银行卡或校园卡扣款,请保证银行卡或校园卡有足额津贴。三、校医保办地址:紫金港校区纳米楼一楼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室,联系电话:88981591。二○一三年九月十日附件1.《2013级已参加大学生医保研究生名单(截止到9月6日)》附件2.《各学院(系)领取新生证历本地点时间安排》附件3.《2013级未参加大学生医保的研究生名单(截止到9月6日)》浙江大学医保办
关于申报2013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系: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通知,该学会今年继续评选2013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参评本次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为2012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并要求参评的学位论文其研究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等内容相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积极组织材料参加申请评选。并将申报材料于2013年9月18日前送到校学位办。有关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见本通知之附件。特此通知。 附件:1. 关于开展2013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2. 关于201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报送材料等事项的通知3.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4.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5. 论文中文摘要格式6. 作者简况表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各有关本科生:本科生选研究生课程网上选课已开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 选(退)课时间:秋学季9月9日9:00-9月22日11:00,冬学季11月11日9:00-11月27日16:00。2. 具备选课的本科生(由本科生院认定)应根据《研究生网上选课须知》、《浙江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互通选课管理办法(试行)》(浙大本发﹝2011﹞11号·浙大研院﹝2011﹞21号)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选课。3. 登陆方式:请登录本科生现代教务管理系统,点击“网上选课”——“选研究生课程”进入选课界面,通过“课程搜索”及“公共素质课”按钮进行选课。4. 选课前请仔细阅读2013-2014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日程安排、研究生网上选课须知及网上选课流程。5. 在秋学季补(退)选阶段,全校性公共课程无需研究生培养处统一处理,有容量的课程即选即中,没有容量的课程可先候补,等有人退出后按候补志愿先后依次选入;专业课的补选应先由学院(系)研究生科进行处理并确认,所有专业课的补选记录均为候选意向。6. 冬学季补(退)选阶段只允许补(退)选冬季学期课程(不包括秋冬学期连上课程)。7. 9月23日9:00后,请务必上网查询个人选课结果。8. 请妥善安排好本科生课程和研究生课程的学习,避免上课时间冲突。 研究生培养处2013.9.10
各学部:根据《国产福利91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关于研究生教育督导的规定》(浙大研院(2009)22 号),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是协助研究生院对研究生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指导和反馈信息的工作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是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立至今已招聘八期成员。现因工作需要,决定招聘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第九期成员,具体名额分配如下:人文组3名、社会科学组4名、理学组4名、工学组7名、信息组5名、农业生命环境组5名、医药组4名。应聘人员应为已退休的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正高职称,热心研究生教育工作,富有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经验,年龄一般为78周岁以下。应聘可由学部推荐或自荐,择优录取。请各学部办公室于9月13日前将推(自)荐表(附件1)汇总后递交至研究生培养处(玉泉校区第十一教学楼214室,联系电话:87951136,联系人:葛盈辉);“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第九期成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请发[email protected]。 附件:1、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第九期成员推(自)荐表 2、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第九期成员推荐汇总表研究生院二0一三年九月九日
各位任课教师、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和全体研究生: 根据校历安排,2013-2014学年秋学期将于9月9日(周一)正式开始上课。为确保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研究生院温馨提醒全校师生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上课时间9月9日秋季学期正式上课,11月14日冬季学期正式上课。请各位老师确认是否有课,如有课提前做好准备,在第一次上课时准时到达课堂授课。请各位研究生按时参加新学期研究生课程学习。 二、课程安排教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后,点击“课程”——“我的开课查询”,此处可查询您在秋、冬、秋冬(秋冬连上课程)季学期的开课情况。 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后,点击“培养”——“我的课程”,此处可查询您在秋、冬、秋冬(秋冬连上课程)季学期的开课情况。 三、选课名单查询、打印根据网上选课安排,9月9日下午17时以后,您可以打印初选名单,以便上课。秋季学期选课最终名单将在9月23日上午9时以后确定(冬季学期选课最后正式名单将在11月27日下午17时以后确定),届时烦请再次打印。任课教师不受理任何选(退)课。名单查询、打印方法(初选处理后可操作):登录新系统后,点击“课程”——“我的开课查询”,“学年”请选择2013,“学期”请选择秋冬季学期,然后点击课程后的选课名单“查看”栏,即可查询您所承担课程的选课学生名单,点击“下载”栏,即可下载并打印选课学生名单。 四、课程成绩录入、打印、修改1. 成绩录入登录新系统后,点击“课程”——“成绩录入”,输入相应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后显示相关课程,然后点击“编辑”即可录入成绩。录入成绩前,请先选择成绩的记分方式(有百分制、五级制、二级制3种)。选课研究生如不参加考试,请务必在系统中登记“缺考”,否则成绩无法导入正式库。录入的成绩可暂时保存,确认无误后请点“提交”按钮。2. 成绩打印成绩录入完毕并提交后,点击“下载”即可下载并打印班级成绩单,本人签名并交有关成绩管理部门(专业课交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交研究生培养处)后,由有关成绩管理部门将课程考试成绩从临时库导入正式库,正式向研究生公布。3. 成绩修改登录新系统后,点击“课程”——“成绩录入”,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查询需要变动成绩的课程。点击编辑,即进入申请修改成绩界面。点击相应需要修改成绩旁的“修改”,输入正确的成绩,点击“提交”,将会提交一条成绩修改申请。成绩修改申请通过成绩主管部门审核后,该课程成绩修改成功(申请变动成绩需任课老师同时提交成绩变动申请表、论文或试卷复印件至成绩主管部门)。在“课程”——“成绩变动”栏目可查看成绩变动的历史和申请状态。具体方法为: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对于审核状态为“通过”的条目,只能点击“查看”按钮,对申请内容进行查看;对于审核状态为“未审核”的条目,可以进行“撤销”等操作。 成绩修改的受理时间在成绩入库后两个月内。五、其他相关提示1. 请根据课表规定上课,若遇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有关教务管理部门(专业课通知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通知研究生培养处),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2. 开课调整:9月9日网上选课初选处理结束后,如部分课程选课人数不足,我们将进行个别调整,并尽快将调整结果通知相关任课老师。 3. 请及时关注中秋、国庆节假日之前发布的有关课程调整的通知,遵照通知上课。4. 选课期间,我们会将课程变动、调整等有关信息在研究生院主页最新通知栏中发布,请注意查看。 5. 日常的教学管理请您参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06〕21号)。 6. 日常教学联系:全校性公共课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处教学综合办 87951396;学院专业课请联系开课学院(系)研究生科。 由于我校的研究生教学量大面广,我们的教学管理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届时请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研究生培养处 2013年9月7日
各院系、相关导师、研究生: 2013年暑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在财务平台上操作,操作方式如下:1、请导师登陆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wingsoft/index.jsp;2、助研操作方式同酬金发放,摘要务必填写为:13暑期硕助研津贴或13暑期博助研津贴,硕博须分开录入,完成助研津贴录入后,导出表格,签字、盖章交所在校区财务报销大厅处理;3、本次助研财务柜台处理时间2013年9月9日-30日的工作日。4、注意事项(1)按财务要求,每次助研津贴单人发放不得超过8000元,超过的按发放科研人工费方式进行处理。(2)导师不能把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挪作他用,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处理。(3)请提醒财务柜台操作人员,酬金类型须为“研究生助研津贴”,否则产生酬金性质不对,影响发放。 (4)学校每年四次的助研发放时间为:1月份(秋冬学期助研),3月份(寒假助研),6月份(春夏学期助研),9月份(暑期助研); (5)研究生助研津贴不得发给已经终结或毕业的学生,也不能发放给本科学号的学生。 (6)2013级学生数据(含硕转博)在新生报到结束后发给财务,个别需要发放津贴的导师请于9月20日后操作。 计财处 研究生管理处 2013年9月6日
为帮助博士生更好地成长发展,进一步提升学术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发现和举荐拔尖青年科技人才,中国科协第八届常委会青年工作专门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拟于2013年10月中下旬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博士生学术年会,四川省科协等承办。为办好第十一届全国博士生学术年会,特向各高校、科研院所的在读高年级博士生征集参会论文。鼓励我校研究生积极投稿和参会,敬请注意:1、拟参会的博士生请于2013年9月15日前,登录博士生学术年会登记系统(http://bssnh.cast.org.cn),注册报名信息,提交《第十一届全国博士生学术年会报名表》和论文全文,并将纸质报名表扫描件上传“全国博士生学术年会系统”。报名表、论文格式请见《关于征集第十一届全国博士生学术年会论文的通知》附件1、附件2。2.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生,请于9月12日前将纸质报名表扫描件发研究生培养处葛老师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97851136),以便我们打印后和学校推荐函一起寄送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3、年会论文要求等详见: 《关于征集第十一届全国博士生学术年会论文的通知》。 研究生培养处 2013年9月6日
各院系、相关导师、研究生: 2013年暑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在财务平台上操作,操作方式如下:1、请导师登陆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wingsoft/index.jsp;2、助研操作方式同酬金发放,摘要务必填写为:13暑期硕助研津贴或13暑期博助研津贴,硕博须分开录入,完成助研津贴录入后,导出表格,签字、盖章交所在校区财务报销大厅处理;3、本次助研财务柜台处理时间2013年9月9日-30日的工作日。4、注意事项(1)按财务要求,每次助研津贴单人发放不得超过8000元,超过的按发放科研人工费方式进行处理。(2)导师不能把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挪作他用,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处理。(3)请提醒财务柜台操作人员,酬金类型须为“研究生助研津贴”,否则产生酬金性质不对,影响发放。 (4)学校每年四次的助研发放时间为:1月份(秋冬学期助研),3月份(寒假助研),6月份(春夏学期助研),9月份(暑期助研); (5)研究生助研津贴不得发给已经终结或毕业的学生,也不能发放给本科学号的学生。 (6)2013级学生数据(含硕转博)在新生报到结束后发给财务,个别需要发放津贴的导师请于9月20日后操作。 计财处 研究生管理处 2013年9月6日
研究生新生入学体检是新生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及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浙大发研[2013]123号)的要求,校医院定于9月上旬对2013级研究生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同时进行麻风疫苗的接种。请同学们根据校医院的安排,按时参加体检。新生体检注意事项:1.新生体检可根据方便就近的原则,到所在校区医院进行,法学院体检安排在西溪校区。体检表须填写完整(包括学院、学号、电话号码等)。2.每位新生均须参加入学体检,体检合格者才能予以注册。3.新生体检费80元(包括疫苗接种),在玉泉、紫金港校区体检的同学请使用校园卡支付。同时自带笔和照片一张。4. 抽血不需空腹。患严重疾病、发热、有过敏史、对鸡蛋过敏及接种丙种球蛋白1个月以内者不能接种麻风疫苗。5.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医院收表处。6. 如遇课程冲突,请选择其他时间段体检。浙大校医院2013-08-30 研究生新生入学体检时间安排 校区 体检日期 体检时间和学院 玉 泉 校 区 9月10日(周二)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5:30) 8:00-9:30:数学、物理、化学、地科 9:30-10:30:电气学院 10:30-11:30:经济学院 13:30-14:30:计算机学院 14:30-15:30:生仪学院 9月11日(周三)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5:30) 8:00-9:00: 机械系、航天航空学院 9:00-10:30:材料系、化工系 10:30-11:30:能源系 13:30-14:30:信电系、光电系 14:30-15:30: 高分子系、控制系 西溪 9月8日(周日) 7:30—15:00:西溪校区所在院系新生(人文学院7:30-8:30),光华法学院 华家池 9月9日(周一) 12:00-13:30,华家池校区研究生新生 紫 金 港 校 区 9月7日(周六) 上午 8:15-9:30:农生学院 9:30-10:30:生工食品、生科院、海洋学院 10:30-11:30:建工学院 9月8日(周日) 8:15-9:30: 医学院(紫金港) 9:30-10:30:管理学院、外语学院 10:30-11:30:动科院、药学院 12:30-13:30:公管学院 13:300-14:30:环资学院